汕頭港廣澳港區(qū)航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編制服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
各投標人:
本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提問已于2014年10月27日截止。現(xiàn)就投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澄清及答疑如下:
1、招標文件P21頁商務評分細則-項目總負責人資質及業(yè)績經(jīng)驗中描述:“水運或港航教授級高級工程師,得3分”。由于頒發(fā)證書的機構和時間不一樣,證書上的名稱有所不同。實際上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和成績優(yōu)異高級工程師是同一等級。請明確成績優(yōu)異高級工程師是否也得3分?
答: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和成績優(yōu)異高級工程師是同一等級,招標文件P21頁商務評分細則-項目總負責人資質及業(yè)績經(jīng)驗中“水運或港航教授級高級工程師,得3分”,修改為“水運或港航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或成績優(yōu)異高級工程師,得3分”。
2、招標文件P32頁3.2條款自查表,請明確表格中需要填寫內容。
答:招標文件P32頁3.2條款自查表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為招標文件“第二部分 采購項目內容”中的需要投標人響應的各大條款。
投標截止時間仍為招標文件“第一部分 投標邀請函”中約定的投標截止時間。
汕頭市港口管理局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
2014年10月28日
請收到后24小時內以傳真件回函確認,并確認是否同意上述投標截止時間。 |